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我在繁华都市里穿草鞋

第53章 接受我的爱

  歌声停止了,吉他声也停止了,罗湘雯面前的墙头上露出来一张兴奋的脸。

   罗湘雯也激动万分,啊,这正是她所渴望看到的那张英俊的脸啊!

   她望着他脸红心跳,一向伶牙俐齿的她,此刻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我……我喜欢听你唱歌。”她终于说,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句话。

   “我……我看见你天天去听我唱歌了。”那少年也有些不知所措的说。

   罗湘雯羞涩的一笑,想说点什么,谁知双腿不解风情转身就跑。

   “哎!”少年在后面叫她。

   她停住了,却不好意思回头,心跳得更快了。

   “明天,”他犹犹豫豫的说,“我们还能再见吗?我叫康健,你叫什么名字?你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罗湘雯回过头去说:“我叫罗湘雯。”又告诉了他自己的手机号码,说完,她一溜烟的跑没了影儿。

   那天晚上,罗湘雯非常非常的兴奋,兴奋的半宿没有睡着觉。

   后半夜好不容易睡着了,却不时梦见自己和那个叫康健的少年,隔着大墙对歌。

   一首《童年》唱了半宿。

   第二天罗湘雯下了班,来到了站前广场上。

   今天上午康健给她打了电话,让她在这儿等着自己。

   罗湘雯等了几分钟,康健来了。

   那时候太阳刚落山,天边留下了一片美丽的晚霞。

   罗湘雯看见康健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在晚霞中向自己走来。

   他颀长的身体,浓密的黑发,忧郁的眼睛,都是那么的迷人。

   唯一让罗湘雯疑惑的是他没有背那把吉他,而是拿了一个大大的饭盒。

   他走到罗湘雯的面前。

   他说:“你来了。”

   她点头说:“嗯。”

   “咱们吃点东西吧!”他说着往前走去。

   她跟在他的身后,疑惑难道饭盒里带了吃的?

   尽管疑惑,她也没有开口问,只是跟着他。

   在他们相恋的那段日子里,她常常跟在他的身后,像一个没有主见的女孩子一样。

   她跟着他来到站前夜市上的小吃摊旁。

   他要了两碗馄饨,四个小菜,两瓶啤酒。

   原来大饭盒里没有吃的。

   她说她不会喝酒。

   他说少喝一点没关系的。

   他说着给她倒了一杯,于是她便喝了。

   这是她第一次喝酒,她觉得很难喝。

   但是她喜欢喝,因为这是他给自己倒的。

   她好奇地问他:“你拿饭盒干什么?”

   他回答说:“我白天在工地上干活,中午要吃饭呢。”

   她呆了一呆,有种天上的男神掉到了地上的感觉。

   她才知道他不光唱歌,还要到工地上去干活。

   她似乎才懂得了,歌唱得再好,也要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除非你唱的歌本身就可以赚钱了!

   “你在工地干活?没有读书了吗?”她关心地问。

   “嗯,不读了。”他不在意地说。

   “那工地上干活,中午不都是管饭吗?干嘛还要自己拿个饭盒?”

   “我不喜欢吃哪儿的饭,不干净也不好吃,所以我自己带饭。”

   “哦。”

   她又问:“你今晚不唱歌了?”

   他说:“我约了你,当然就不唱了。”

   她一笑。

   他也一笑,又说:“歌是我的知音,你是我的知己。”

   她羞涩地说:“你的歌唱得真好听,一曲听吧,绕耳三日。”

   他笑说:“你太夸张了,我因为喜欢,所以唱的投入些。”

   她又问:“你是从小就学唱歌的吗?”

   他说:“我家里穷,没有钱找老师学习过,只是自己喜欢唱,喜欢听,自己悟。”

   她说:“你是自学的唱歌啊?真是佩服!无师自通,这真的是天赋了!”

   他又笑了,有些腼腆,却很迷人。

   她见了,真是喜欢!

   吃完了饭,他对她说道:“我带你去个地方,行吗?”

   她说:“行。”

   她都没有问他,要带自己去哪里,就答应了他。

   她觉得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哪怕跟着他下地狱呢,她也开心。

   哎,一头扎进爱情里的少女就是这么傻!

   她跟着他跳过昨晚他们对歌的那堵墙,原来墙的那面是一所小学校的操场。

   他们穿过操场,抄近道来到了一座高架桥附近的一间孤零零的小屋。

   高架桥是双层的,上面跑汽车,下面过火车。

   偶尔会有噪音传到这小屋子里。

   屋子很小,只摆放着一床一桌一椅,但收拾得很整洁。

   那把吉他挂在墙上。

   “这是你的家?”她问。

   “是的。”他说,又反问她,“你觉得这不像个家,对吗?我也觉得这儿不像个家,不过是屋檐下。”

   她见他突然伤感,忙摇摇头说:“不,我的意思是说,你的家里怎么没有别的人?他们都出去了吗?”

   “是的,他们都出去了。”他凄然一笑说。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好像很不开心。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