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古装言情 非正常音乐家

第281章 我直接给你应援会搞烂!

非正常音乐家 武剑仙 2215 2024-05-28 14:45

  吕秋儿做的反击计划稍微有点复杂。

   但实际上,内核很简单。

   在李少杰目前能力范围内,做出最大的反击。

   你不是推替死鬼出来吗?那我或许惹不起你背后的人,但你推出来的替死鬼是一定要变成死鬼的。

   一个都别想跑!!

   所以,张伟律师首先便开动了!!

   之前,站出来带头以恶毒言论攻击李少杰的那群韩娱粉丝,在确认了几个ID后,可以清晰的在网上查到具体的消息。

   共同属于EXM偶像团体中都秀秀的应援会。

   甚至有个骂的最凶的,还是应援会的元老级管理者。

   应援会非常的成熟,可以说是系统的形成了粉丝组织团体,而这种形成了系统的组织,正是饭圈文化中,最主流枝干的那一撮群体。

   收集证据。

   并且进行实名举报。

   别说网暴人身攻击甚至教唆了。

   非法集资,传销,偷税漏税,以及对明星周边,明星使用过的物品,乃至照片海报等实物进行自行制作却未经许可的非法经营罪等一系列问题可太多了。

   于是,杰哥直接一纸诉讼,全给告上法院了。

   警告什么警告?

   把警字去掉!

   就得直接告!

   在网络上骂的最凶的这几人,万万没想到,真的有人能线下碰一碰。

   法治意识的澹薄让她们认为网络也是法外之地,丝毫没有觉得自己会有什么事。

   不就是扒皮举报,私信辱骂吗?!

   直到收到了一张律师函。

   或许小喽啰没有太大的事儿。

   但粉丝应援会里的“干部”是直接傻眼了!

   这律师函可不是什么吓唬吓唬人了。

   浓缩成一句话的话,那就是......

   【不BB,法院见,说别的没用。】

   这么刚的,真踏马没见过。

   但事已至此,只能火烧火燎的做着准备!

   可惜,准备的方向有些错了。

   还是有人觉得,只是因为网上骂一骂而已,无非就是民事纠纷。

   结果,当传票通知传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直接傻了!!

   李少杰想计较的,根本不是什么网暴,人身攻击的事情!!

   ......

   一个月后,桉件正式开庭!!

   李少杰与张伟坐在原告席,被告席则是一排年龄不一的女生。

   从十六岁到三十二岁,一共八人。

   全部都是都秀秀的粉丝应援会。

   而这些人身后,则是粉丝团的关键人物,以及明星相关经纪公司的人。

   另一边的律师团中,为首的是一名看上去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

   几名被告表情不一。

   有恶狠狠盯着李少杰的,也有看上去梨花带雨,像是被吓哭了的。

   更有脸色阴晴不定,看上去很慌的。

   很快,诉讼流程开始。

   开庭后,法庭查明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法庭调查开始。

   诉讼人宣读起诉书。

   刑事。

   换杰哥的想法就是......

   【我不是为了赔偿的,我就想看看你能不能进去,能蹲几年?】

   很快,审判长便询问起被告,宣读内容与收到的传票是否一致。

   确认一致。

   很快,审判长便令其他的被告人退庭候审。

   然后一个一个来。

   直接问“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

   指控的罪名各不相同。

   网络暴力,人肉,人身攻击的。

   教唆其他粉丝进行网络暴力,人肉,人身攻击的。

   几个饭圈组织核心粉丝的行为,怀疑涉嫌非法集资,传销。

   认证账号资格的时候,是否得到了明星经纪公司许可与营业执照。

   作为非盈利的粉丝组织运作活动中,对一些实物贩卖的盈利行为,是否经过了经营许可。

   是否偷税漏税。

   进行了一轮审查后,举证质证的嘴炮环节也便到来!!

   两边开始互相攻伐!

   首先,便是张伟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始提供证据!!

   是的。

   李少杰与张伟,并没有直接奔着个人的辱骂去。

   而是对“饭圈组织”的合法性与犯罪行为上开炮!!

   张伟的大致陈述,基本便是.......

   粉丝后援会,因为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它所获得的利润,因此,根据民法典第87条规定,大多数的饭圈组织是属于一种非营利法人中社会团体。

   而根据社会团体有关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要由GW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也就是说,以企业的名义设立的粉丝应援会,那就涉嫌违法。

   若是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设立注册的话,那就必须前往民政部的社会组织管理局来进行备桉,如果没有备桉......

   那么,除了这个粉丝后援会要被取缔外,后援会有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违法,乃至于犯罪的法律责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